Wednesday, 1 May 2013

飲品玻璃樽徵費?邁向更完善的廢物管理制度


根據統計,香港每天棄置的9000公噸都市固體廢物中,有2%,亦即153公噸為廢飲品玻璃樽。為減輕堆填區的負擔,立法規管廢玻璃樽實屬刻不容緩。

查看鄰近國家的案例,如日本、韓國、和台灣等,大多從90年代已經開始推行廢玻璃樽徵費計劃,玻璃樽製造商會向一個基金支付循環再造費,用以處理廢玻璃樽。
 
香港環保署已就是項議題在今年初展開咨詢,而立法會的環境事務委員會亦就此召開會議,搜集各有關團體界別對此的意見及商討是次計劃的可行、可能性,和對業界,如回收業及餐飲業帶來的正面及負面影響。初步來說,是次議題大致上獲得大部分持分團體的支持,但咨詢仍在進行中(至2013年5月6日),而且雖說計劃初部反應不俗,得到支持,但當中具體細節仍有很大的爭議性。

各持分者亦有不同立場及意見,如回收玻璃樽的種類、回收承辦商的數量、實際徵費價、是該由誰來分擔徵費、回收玻璃的用途、以及是否應實行堆填區禁令等,都有很大的討論空間。我們需要制定一個妥善的計劃以及相應的配套設備去支持及協助徵費計劃順利推行,一方面要去維持各持分者的平衡,另一方面亦要顧及可回收玻璃樽的去向,確保玻璃樽能有效地回用。

雖說現時市民大眾對於減少制造廢物的意識已經續漸増強,但是教育市民仍是一個十分有迫切性的任務。

 
 

咨詢期將在2013年5月6日結束,有關具體詳情,請瀏覽環保署網頁︰http://www.epd.gov.hk/epd/bottles_consult/tc/promotion/

你亦可按此下載回應表格,電郵至環保署︰glass_prs@ep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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